內蒙古發布旅行社招徠游客獎勵扶持措施
發布時間:2023-05-23
近日,內蒙古巴彥淖爾市發布《2023年巴彥淖爾市旅行社招徠游客獎勵扶持措施》,進一步調動旅行社招徠游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,穩定旅游市場預期,提振市場信心,促進文旅消費。具體如下:
招徠(輸送)游客獎勵。對組織游客(含港、澳、臺地區及入境游客)到我市一日游(不住宿),每批次游客游覽2個(含)以上收費A級景區的,累計組織游客達到500人(含)以上,給予申報主體獎勵20元/人次。對組織游客到我市過夜游,每批次游客游覽2個(含)以上收費A級景區的,累計組織過夜游客達到500人次(含)以上,按游客在我市每住1晚獎勵申報主體30元/人次。
旅游包機獎勵。對組織游客以旅游包機的形式到我市旅游,飛機在我市境內的任意機場落地(巴彥淖爾機場和烏拉特中旗通用機場),游覽2個(含)以上收費A級景區的,且至少住宿1晚,旅游包機或切位每班次達到100人(含)以上,給予申報主體補貼5萬元/班次;旅游包機或切位每班次50人(含)以上100人以下,給予申報主體補貼2萬元/班次。
旅游專列獎勵。對組織游客以旅游專列的形式到我市旅游,人數達到300人以上,在我市住宿1晚,并游覽2個(含)以上收費A級景區,給予申報主體獎勵3萬元/列;在我市住宿2晚,并游覽4個(含)以上收費A級景區,給予申報主體獎勵6萬元/列;在我市住宿3晚,并游覽6個(含)以上收費A級景區,給予申報主體獎勵9萬元/列。
自駕旅游獎勵。對申報主體組織抵達我市的自駕游車隊,在我市住宿不少于1晚,游覽2個以上收費A級景區的,每批次車輛以20輛為基數:20~29輛,獎勵400元/車;30~39輛,獎勵500元/車;40輛(含)以上,獎勵600元/車。